有關武漢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吸納退役軍人)的政策內容已經整理完畢,需要了解補貼申報對象、申報條件以及標準等規定的朋友,可以直接收藏。
吸納退役1年以內退役軍人的在漢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吸納退役1年以內退役軍人(2019年9月1日以后退役的)的在漢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
1.與退役軍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2.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實現退役軍人穩定就業1年以上;
3.申請時退役軍人處于就業狀態。
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
1.《武漢市企業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獎補申請表》(A4規格,1式3份,可在武漢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下載);
2.企業與退役軍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擬留件)。其中,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吸納勞務派遣人員(與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訂立勞動合同后被派遣至其他用工企業)就業獎補,應與實際用工企業就吸納就業獎補的分配方式協商達成一致,并在申請時提交協議原件及復印件1份(擬留件)。
1.吸納退役軍人就業且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吸納時間滿1年后向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武漢市退役軍人基本信息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統一提供,由各區人社部門直接比對身份信息。
2.區人社部門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區人社部門向區財政部門出具撥款函,并提交相關資料,由區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獎補資金到企業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