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規定,武漢公租房補貼標準為25元/平方米.人.月,補貼面積為16平方米。有關公租房的租金減免以及保障標準等政策,一起來看看吧。
公租房保障準入標準區分中心城區和新城區、開發區、風景區。其中,中心城區實行統一準入標準,經濟收入標準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過3000元,單人戶家庭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不超過3500元;住房標準為城鎮居民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6平方米,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本市無房;貨幣化補貼標準為25元/平方米.人.月,補貼面積為16平方米,單人戶家庭為24平方米,每個家庭租賃補貼面積總和不超過60平方米。
新城區、開發區、風景區根據本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住房保障工作實際,參照中心城區準入標準確定本區保障家庭經濟收入標準和租賃補貼標準。
實物配租實行差別化租金,按照配租家庭住房困難程度及收入情況,給予不同檔次的租金減幅:
1、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含)的家庭,按照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50%計收租金;
2、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低于低收入標準(含)的家庭,按照項目評定的市場租金標準的30%計收租金;
3、收入高于低收入標準但低于公租房申請資格收入上限的家庭、無房新就業職工,按照項目評定的市場租金標準的70%計收租金。
前款第1項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免交履約保證金、房屋及附屬設施使用押金,物業服務費由政府承擔。
公租房租賃補貼按照保障家庭人口、補貼系數及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的差額進行補貼。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940元(最低收入保障標準)的,補貼系數為1.0。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940元低于1880元(低收入保障標準)的,補貼系數為0.8。
3、家庭人均收入高于1880元的,補貼系數為0.4。
4、外來務工人員對申請人本人發放,補貼系數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