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普通本科高校產業兼職教師管理辦法》。有關產業兼職教師的定義和聘請條件等規定,先來看看吧。
產業兼職教師是指由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聘請,以兼職方式承擔特定教育教學和實踐創新任務的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管理辦法》明確了產業兼職教師的行業來源和從業經歷。產業兼職教師一般應具有在國家和省(區、市)重點企事業單位、大中型高新技術企業或行業學會(協會)、專精特新企業、小巨人企業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原則上應為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聘請時年齡不超過65周歲(含),國家急需學科專業領域專家可放寬至70周歲。
原則上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及以上技能等級或行業資深經驗;鼓勵聘請在相關行業中具有一定聲譽和造詣的能工巧匠作為兼職教師,可適當放寬學歷職稱等要求。
主持或參與過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研發計劃、重要工程裝備承制等工作,或負責過重要工程項目系統設計和落地實現等工作。
《管理辦法》對產業兼職教師聘請的程序作出詳細規定,依次為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學科專業引導發展清單、高校定期向社會公布產業兼職教師崗位需求、個人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向高校提出兼職申請、高校對擬聘產業兼職教師名單及聘請崗位進行公示、高校報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等。
其中還明確:
產業兼職教師受聘高校數量一般不超過2個。
高校與產業兼職教師簽訂工作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未經受聘高校同意,產業兼職教師不得以高校兼職教師名義對外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