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子是人生大事,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需要繳納除了房款以外的費用。在房產證還沒有辦好的情況下有的人會因為個別情況想要變更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那么這就是房產更名。那么房產證辦理以后更名需要什么費用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在不動產證還沒有辦理好的情況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發(fā)生轉讓行為,這就叫更名。房產更名是由購房者申請,開發(fā)商來變更的。但注意更名的時間是,購房合同還沒有完成備案,建筑工程還沒有竣工驗收之前。
1.如若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3%;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5%;注意的是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房款的1%。
2.若房產證未滿五年,且房屋面積在144以上的需要繳納營業(yè)稅為總房價的5.5%;面積在144以下的需要繳納差價的5.5%作為營業(yè)稅;若房產證滿5年的,面積144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5%做營業(yè)稅,面積在144以下的則不需要繳納。
3.若者取得房產證未滿5年,就按交易差價的20%收取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則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面積超過144平米,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2%;面積不超過144平米的,則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