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現在已經成為了比較常見的事情,但是這是一個不好的趨勢,如果不是因為家暴等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的離婚都會給子女或者對方帶來傷害,孩子的成長需要一個溫馨美好的環境,所以建議各位家長要謹慎對待自己的婚姻。一般在有孩子的情況下離婚都會涉及到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方式有哪幾種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