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購房時都會跟開放商簽訂合同,無論是期房還是現房,都會有交房時間,這個時候大家就要把購房的資料和憑據保存好,以備不時之需。開放商延期交房的情況偶有方法,大家要憑借法律的力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開放商有延期交房的情況發生,可以要求開放商賠償相關的損失。
1、搞清楚入住新房的條件,防備開發商設置的陷阱。
開發商會玩文字游戲,將我們日常理解的“入住”概念作它意。一般我們會將入住理解為,房屋具備可居住使用的條件,包括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等均無問題,可作為正常生活使用。
2、對綜合驗收備案證明進行審查
有的開放商為了不承擔延期交房責任,在房屋還不可以入住之時,便通知購房者入住。因此,購房者一定要審查開發商的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此外,還要求其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說》等相關材料。若是以上材料未出示完全,購房者是可以拒絕收房的,那么延期交房的責任將由開發商來承擔。
3、若是由不可抗力導致交房延期,也不可全免責。
開發商對于延期交房的借口有千萬種,如天氣惡劣、小區設計變更等情況,以此來免除延期交房的法律責任。如果延期交房確實是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根據具體的情況,延期交房責任可能會部分免除,或是全部免除。對于因小區變更設計所造成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切莫因開發商一面之詞就完事,應要求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文件,否則,此違約責任應按規定來承擔。
4、保存好購房過程中所形成的相關材料,以作為延期交房的證據。
自購房開始,購房者就應該主動對所有的相關購房材料做搜集,包括認購書、購房合同、開發商書面通知、短息、報紙公告、銷售廣告、照片、錄像、政府相關部門的證明等,此些作為證據材料,將會在開發商延期交房而購房者自身維權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