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沒有重大的人員傷亡,為了方便起見許多的駕駛司機都會選擇私了的形式進行解決,那么在私了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什么問題,什么樣的事故范圍才能進行私了呢。
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只有財產損失的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實及其事故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①無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事故;
②當事人雙方證照齊全且有效;
③雙方對發生事故的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
②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
③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
④事故情況,碰撞部位,財產損失情況;
⑤賠償責任,以及賠償項目與數額;
但是如果發生上述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在自行協商處理過程中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轉而采取報警處理,也很有可能因為事故證據材料的滅失而無法查明事故原因從而給當事人獲得救濟帶來困難。因此,如果自行處理上述交通事故,建議您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記錄下列事項: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經過及具體接觸部位。最后雙方簽字確認,為今后明確賠償責任、解決事故爭議保留有效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