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過車輛的人都知道,汽車是需要按時年審的,同時汽車上需要粘貼年檢合格的標志,沒有貼的話屬于違法行為。不過最新的交通法規指出,汽車年檢標志將與環保檢測標志合二為一。除此之外不同的車輛年審的時間也不同。
交通部門出臺最新的政策后,許多人都認為年檢標志不需要再貼了,可以電子查詢。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年檢標志必須要貼,不貼年檢標志屬于違法行為,其處罰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以及第九十條規定。最新的政策指出,汽車年檢與環保檢測的標志合二為一,機動車尾氣的檢驗正常的進行,只要通過年檢,將不用再領取環保標志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