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部分群體就業困難問題,加快就業速度,提升就業能力,武漢市設立以工代訓補貼,各大企業積極參與開展以工代訓,讓職工邊工作邊進行生產技能培訓,職工可獲得補貼,補貼的申領條件又有哪些?來看看吧。
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將再次擴大以工代訓補貼范圍,在漢各類企業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招錄的所有員工,均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以工代訓補貼政策。
據了解,7月23日以來,武漢市大力推進“以訓穩崗百日攻堅行動”,特別將以工代訓補貼政策擴大到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五大行業的企業技能人員,目前全市已經受理5萬余人以工代訓。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工代訓補貼資金可用于培訓,也可用于發放參訓職工培訓期間的工資補貼和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企業發放補貼后,一周內須將相關信息報所在區人社部門備案備查。
市人社局提醒,培訓補貼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市、區人社部門將對企業申報給予指導,不接受中介機構收費代辦。
1.申領主體。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并參加社會保險,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舉辦扶貧車間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扶貧車間須按照《關于做好武漢市就業扶貧車間推薦認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19〕27號)要求,經市人社、市扶貧部門認定。
2.培訓對象。參加以工代訓對象的年齡應當在16周歲以上、法定退休年齡以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一是貧困勞動力,指納入國家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勞動者(含已脫貧但標注為享受政策人員);二是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指符合《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規定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條例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
3.用工關系。生產經營主體須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相對穩定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每月支付不低于所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4.以工代訓。組織開展以工代訓應當制定培訓方案,由生產經營主體根據崗位需求自主確定崗位技能培訓內容,以師帶徒、崗位實操等形式組織培訓,并將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知識、疫情防控知識等納入培訓內容。以工代訓應當在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內組織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