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保險金是對在失業狀態下的人一種最佳補償,它的領取是有一定標準和條件的,金額發給那些真正需要幫助與鼓勵的人,不是隨意亂發的。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33號)有關要求,決定從2021年9月1日起,將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90%進行調整。
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1809元/月、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各檔標準適用區域范圍如下:
2021年武漢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流程,資料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如公司倒閉了,被辭退了都是可以領取的。注意如果是自己選擇跳槽遞辭呈的,是沒辦法領取的。
列舉兩個常見的例子:
Q:公司破產了被小A辭退,可領失業金嗎?
A:可領
Q:小A自己提交了辭職報告,可領失業金嗎?
A: 不可領
意義: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