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朋友到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應,自己的公司不讓休年假,該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可能很多朋友都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員工休年假,下面就來看看武漢市人社局是怎么說的。
胡女士就職于江岸區一家私企。據其介紹,該企業規模較大,有員工100多人。近期,她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請,卻被告知公司項目較多、人手不足、年休假暫時得不到上級批準。
“這個說法,我聽了3年了。”胡女士說,她入職該公司3年,每年請年假,得到的都是這一套說辭。而據她了解,公司其他同事也基本都沒有休過年休假。
胡女士表示,她實際工作年限已超過10年,應該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她之前曾就職過大型國企,小型私企等,不管是什么行業,每年都有年休假。“不知道為何現在的公司不能休,這合乎相關規定嗎?”
針對胡女士的疑問,市人社局迅速給出回應: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十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向職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如企業違反上述規定,網友可向企業用工所在地的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如與企業就年休假等事項發生爭議,網友可向企業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需得到職工本人同意,同時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近期,不少網友在武漢城市留言板關注社會勞動保障相關問題,相關部門也一一給出回應。
網友:從原公司離職后,社保中斷一個月沒有交,會影響退休待遇嗎?
洪山區:社保斷繳后,養老保險停止繳納,而退休后養老保險待遇取決于累計繳納時間及金額,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故而同等情況下,斷交后減少了累計繳納金額、時長,退休可能會減少養老金待遇。遇此情況,參保人可攜帶身份證前往就近社區或社保經辦機構流動窗口辦理個人靈活就業社保參保登記手續。
網友:母親在武漢交社保已有11年,現已到達退休年齡。如果繼續在武漢交社保滿15年再辦理退休,是在武漢辦理還是回原戶籍辦理。
市人社局:根據相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網友母親符合將武漢確定為待遇領取地的條件,待延繳滿15年后,可以在武漢辦理退休。
網友:產假新政策中固定,3歲以下兒童父母可享受10天的育兒假,但單位以未接到相關文件為由不讓休育兒假怎么辦?
市人社局: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21年11月26日通過并公布《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條例》第三十一條“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之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與用人單位就育兒假等事項發生爭議,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網友:母親已滿52歲,今年戶口遷到了江岸區,此前未在武漢繳納過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如何繳納社保。
江岸區:根據網友反映情況,建議其母親可以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根據《湖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網友母親可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簿,通過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社服務中心或縣社保機構等服務窗口辦理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手續。
網友:今年上了幾個月的班,公司繳納了職工醫保。現在無法繼續上班,想辦理一次性繳納的居民醫保,可鄂匯辦APP上提示職工醫保處于參保狀態,無法交居民醫保怎么辦。
市醫療保障局:網友需要先暫停職保參保,在社區辦理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登記,于今年12月31日前,在手機下載楚稅通或者鄂匯辦APP,或者到郵政儲蓄銀行繳費,明年就可以享受武漢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來源: 大武漢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