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城市自然資源,合理規劃城市空間,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臺了《武漢市濱水臨山地區規劃管理規定》,該規定將于2022年1月5日開始執行。
從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武漢市濱水臨山地區規劃管理規定》出臺。規定指出,武漢濱水臨山地區新建項目應留出望江、望湖、望山的“視線通廊”,并且要形成高低錯落、層次豐富的城市天際線,讓城市的碧水藍天綠地與高樓大廈交相輝映,助推城市品質的提升。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武漢曾于2003年出臺了對江邊、湖邊、山邊的建筑規劃管理文件。隨著城市的發展,大量湖泊、山體與城市的建設區相融合。如今,市民對于城市風貌和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規劃部門不僅要保護好城市的自然資源,更要在濱水臨山地區打造有序、靚麗的城市空間。
“讓城市風景線、天際線,以及身邊更多的風景,一覽無余地‘還景于民’。”為此,該局于今年2月份啟動了對原有規定的修訂工作。
本次升級版的管理規定顯示,管控范圍比之前擴大了:從中心城區擴展至全市域,共涉及長江、漢江、109個湖泊、127座山體的周邊區域。
次規定的一大亮點——城市新建項目要為市民觀江、觀景的視線通廊“讓路”,解決“臨江不見江、臨湖不見湖”的問題。
規定明確指出,新建項目用地臨江、臨湖、臨山一側寬度不足500米的,應留出至少一條視線通廊,寬度應不少于30米;超過500米的,視線通廊的寬度應不少于50米。同時,視線通廊內,應以綠地景觀為主。
同時,本次規定還融入了城市天際線的管控研究成果,要形成高低錯落、層次豐富的城市天際線。
針對很多高層建筑“一般高”,導致城市風貌比較呆板的問題,規定提出,前后排建筑應有高度上的梯度變化,且差值應不少于20%。
對于山邊、湖邊的建筑高度,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臨山建筑方面,要以山脊線為基準,劃定一條高度控制線,建筑高度不能突破這條線。
此外,對于東湖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風貌街區、生態底線區等區域,還有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求。
據了解,本規定從明年1月5日開始執行,有效期5年。
在湖邊地區的建筑高度上,規定沿用了之前的成功經驗:不得超過建筑距湖泊綠線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