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買五險一金的小伙伴一定都知道,如果失業了,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不過這兩年還多了個失業補助金。大家知道失業保險金和補助金有什么區別嗎?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
失業補助金
1、對領取失業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2、保障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
提醒: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
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補助金
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1、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750元/月;
2、對申領時參保繳費累計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人450元/月。
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根據失業人員本次失業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繳費年限確定:
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50%確定;
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55%確定。
2021年7月起,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標準下限由1417.5元增加至1478元,月增加60.5元。
2021年8月起,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標準上限由原來的2020元提高至2280元,增加了260元。
失業補助金
最長可申領6個月。
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確定。
繳費每滿1年可以領取2個月,滿10年可以領取20個月,滿12年及以上可以領取24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年限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