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漢市公布了關于公積金信用審核的新標準,主要包括四項內容,違反其中一條以上將不予受理公積金貸款,下面標準詳情大家可以看看。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月11日發布通知,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防范和規避公積金貸款風險,提高公積金貸款資產質量,決定對公積金貸款的信用審核標準進行調整。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簡稱借款人及配偶)存在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況,以及個人信用報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公積金貸款申請將不予受理。
一是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呆賬、欠費、欠稅、資產處置、行政處罰、賬戶凍結、保證人代償” 和“強制執行記錄”等情形的。
二是貸款、貸記卡逾期所欠款項尚未還清的。
三是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除外)、貸記卡、準貸記卡最近24個月還款記錄顯示,連續逾期(透支)達到3期及以上或累計逾期(透支)次數達到6次及以上的。
四是貸款(國家助學貸款除外)、貸記卡、準貸記卡最近60個月還款記錄顯示,累計逾期(透支)次數達到12次及以上的。
同時,依據武漢市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規定,被評定為B級和C級的借款人及配偶,其公積金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此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有逾期記錄,但未達到前述規定條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在補充提供逾期情況說明,并簽署按時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等貸款資料后,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可受理其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