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個稅清繳辦理從3月1日開啟,其中居民換購住房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退稅優(yōu)惠。下面就來介紹下,該政策的具體內容,歡迎大家來了解看看。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yōu)惠。
出售現住房的時間,以納稅人出售住房時個人所得稅完稅時間為準。
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買住房時間以納稅人購房時契稅的完稅時間或不動產權證載明的登記時間為準;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買住房時間以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辦理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的時間為準。
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qū)、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qū)劃范圍。
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
退稅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
退稅金額=(新購住房金額÷現住房轉讓金額)×現住房轉讓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