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朋友詢問,武漢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實施后,應該在哪里報銷?其實根據新規,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看病結算時,系統會自動按比例進行報銷,整個流程十分方便。
武漢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持醫保電子憑證或者社會保障卡在就診醫療機構院內即時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可使用個人賬戶或現金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應由統籌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
1、就醫時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或者社會保障卡
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參保人員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并主動出示接受查驗。同時由于門診統籌實行的起付標準是年度累計制,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如果不通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直接結算,經辦機構無法準確掌握參保人的費用信息。
2、定點醫院就醫
參保人不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按規定無法享受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待遇。
3、結算時直接報銷
參保人員在待遇期內憑本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在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通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直接結算時按規定比例報銷,參保人結算時只需要支付個人自付部分,無需個人墊支或來回跑路報銷。
武漢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政策從2023年2月1日開始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是指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我市承擔普通門診統籌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可按規定享受統籌基金報銷待遇。
根據政策規定,參保職工在我市門診統籌醫療機構先行支付起付標準(在職職工為700元/年、退休人員為500元/年)以后,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診療、購藥等醫療費用,就可以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給予報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