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些網友在討論社保如何掛靠代繳,這里提醒各位,目前社保代繳屬于違法行為,該做法本身帶有很大的風險。現在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繳納社保,不再需要掛靠代繳。
不合法。所謂掛靠代繳社保,即參保人通過中介或其他途徑掛靠在與本人無真實勞動關系的單位名下參保。現實生活中,一些沒有工作單位的人通過找代繳公司掛靠社保,或者在親戚朋友的公司掛靠社保,但其實雙方并未建立真實的勞動關系。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規定,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掛靠代繳存在較大風險。通過“代繳”“掛靠”等手段參保補繳本身就是違法違規行為,甚至還會面臨不法分子或公司卷款跑路,個人財產被騙受損、個人信息泄露、影響個人征信等多重風險。
一些公司打著社保掛靠的幌子實施詐騙行為,收錢后出具假的社保繳費憑據,實際并沒有辦理社保。有的公司會先交幾個月社保費獲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
社保掛靠代繳,個人要掏更多錢,但由于沒有建立勞動關系,個人的權益是無法保障的。從另一個角度看,掛靠代繳本身就是造假行為,也破壞了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