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漢已經開始實行帶押過戶政策,需要辦理的朋友,可以了解下適用范圍和申請材料等規定。歡迎各位收藏、轉發本文。
武漢全市范圍內,抵押貸款購買的房屋在抵押期間買賣過戶,且買方需要以該房屋申請抵押借款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一并申請辦理“三合一”登記(存量房轉移登記+新設抵押權首次登記+原抵押權注銷登記)。
由買賣雙方以及雙方貸款銀行共同申請。
存量房轉移登記由買賣雙方和賣方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若不動產登記簿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不動產約定的,則由買賣雙方共同申請;
新設抵押權首次登記由買方和買方貸款銀行共同申請;
原抵押權注銷登記由賣方貸款銀行單方申請。
1.買賣雙方在同一銀行申請貸款,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①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存量房轉移登記、抵押權首次登記、抵押權注銷登記),買賣雙方、銀行代理人身份證明以及銀行授權委托書;
②存量房買賣合同、主債權合同以及抵押合同,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貸款結清證明以及貸款銀行同意帶押轉移的證明材料。
2.買賣雙方在不同銀行申請貸款,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①買賣雙方以及賣方貸款銀行需提供: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存量房轉移登記、抵押權注銷登記),買賣雙方、銀行代理人身份證明以及銀行授權委托書;
存量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貸款結清證明以及賣方貸款銀行同意帶押轉移的證明材料。
②買方與買方貸款銀行需提供: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抵押權首次登記),買方、銀行代理人身份證明以及銀行授權委托書;
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
注:
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通過信息系統共享獲取的信息或者材料,申請人可以不再重復提交,不能獲取的需要提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