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武漢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政策為:門診報銷比例50%,年度限額400元;住院一級醫院起付線200元、報銷90%,二級醫院起付線400元、報銷70%,三級醫院起付線800元、報銷60%;大病自費1.2萬以上部分按60%/65%/75%比例報銷,年度限額30萬。
1、門診統籌
起付線: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無起付線;二級醫院、三級醫院起付線:200元
報銷比例:50%,年度限額:400元
2、門診慢特病
普通居民報銷比例為:70%;大學生報銷比例為:90%。
1、起付線: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起付線:200元,二級醫院起付線:400元,三級醫院起付線:800元
2、報銷比例: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報銷比例:9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70%,三級醫院報銷比例:60%
被保險人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以及在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使用或指定的重癥藥店購買特殊藥品,由個人支付的合規醫療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12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按以下分段比例賠付:
1、12000-30000元(含30000元)賠付60%;
2、30000元-100000元(含100000元)賠付65%;
3、100000元以上賠付75%。
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居民住院和在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1、產前檢查費
政策范圍內門診產前檢查費用與居民醫保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合并計算,按照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有關規定執行,保障標準最高400元/年。
2、住院分娩醫療費
住院分娩以及因并發癥、合并癥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照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標準執行,與居民醫保年度最高限額合并保障,不設起付標準。
3、計劃生育醫療費
流/引產發生的住院或門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按照居民醫保住院或者普通門診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