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陽春節煙花爆竹燃放時間為:1月22日(臘月二十三)17時至1月23日(臘月二十四)1時、1月28日(除夕)17時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時、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時至23時、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時至23時。
1、2025年1月22日(臘月二十三)17時至1月23日(臘月二十四)凌晨1時;
2、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時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時;
3、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時至23時;
4、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時至23時。
重污染天氣期間和上述規定以外的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本市臥龍區、宛城區、高新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官莊工區、臥龍綜合保稅區區域內的下列場所以外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駐地;
2、化工園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3、重要軍事設施;
4、文物保護單位;
5、學校、幼兒園、醫院、敬老院、福利院、療養院;
6、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7、車站(含車站廣場)、碼頭、機場、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過街天橋、橋梁、隧道等交通樞紐區域;
8、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圍內(相關單位設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
10、南水北調干渠兩側1100米以內、山林、森林公園、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11、居民住宅樓樓道、陽臺、窗臺、樓頂以及周邊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狹小空間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和群眾切身利益的區域;
12、市政府確定并公布的其他場所和區域。
在以下5個重點區域500米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并張貼禁放標識:1、市行政服務中心區域;2、瓦房莊電力技校區域;3、臥龍區政府區域;4、漢畫館區域;5、理工學院區域。其他禁止燃放的區域由相關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各縣(市)人民政府決定本轄區煙花爆竹燃放區域。
1、國家標準《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中的A級、B級煙花爆竹和需加工安裝的C級、D級產品;
2、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險性大、含高敏感度藥物的煙花爆竹;
3、非法生產、經營的假冒偽劣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