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變化,買房的人也是越來越多了,而對于二手房的購買也是在逐漸的興起熱潮。那么如果大家在選擇了二手房以后,應該怎么辦理房屋產權的變更過戶呢?流程和資料分別是哪些?
1.需要了解房屋情況
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權地證書、身份證件以及一些其它證件。
2. 需要簽合同
如賣方所提供得房屋合法,可以交易,買方可以交納些購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這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需要申請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存在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則拒絕申請。
4.需要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需要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需要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買方憑領取房屋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需要買方領取房屋權證、付清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1、房屋相關權利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注:①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②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④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