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育兒假的問題,可能很多人有疑問,育兒假時間到底怎么算,根據相關規定,幼兒出生到3歲以前,每年有10天育兒假,其中不包含法定節假日,所以是單獨的10天假期。
關于育兒假的困惑,請不要復制粘貼文件的模板內容,我已經看過文件和留言板的很多回答,還是無法解決目前面臨的問題。職工情況舉例:A職工孩子出生日期為2020年2月22日,那么A職工的育兒假應該是2020.2.22-2020.12.31休10天,2021.1.1-2021.12.31休10天,2022.1.1-2022.12.31休10天,2023.1.1-2023.12.31休10天嗎?(還是說必須2023.1.1-2023.2.22內休嗎)?期待您的準確回復。
您好,根據省衛健委辦公室印發的《〈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的解答》(鄂衛辦通〔2021〕74號),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計算。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育兒假的期限按照當年內夫妻實有3周歲以下嬰幼兒子女情形確定,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根據文件,該職工育兒假應該是2021.11.26-2021.12.31日10天,2022.1.1-2022.12.31休10天,2023.1.1-2023.2.22休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