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州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門診統籌:在職職工80%,封頂7616元/年,退休職工80%,封頂10663元/年;住院:在職:一級醫院90%,二級醫院85%,三級醫院80%,退休:一級醫院93%,二級醫院89.5%,三級醫院86%。
1、起付標準:無。
2、報銷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額:
1、起付標準:
連續住院情形治療時間每超過90天需重新計算一次起付標準。在專科定點醫療機構連續住院治療結核病的,每超過180天需重新計算一次起付標準。參保人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專科醫療機構或者指定綜合性醫療機構精神病專科病區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為0元。
2、報銷比例
注意事項
(1)參保人住院治療符合出院標準但不按照規定出院的自定點醫療機構醫囑出院日期之次日起發生的費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2)參保人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標準可再入院治療,與出院時間長短無關。
1、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或者二類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屬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及以下的個人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以下簡稱補助金)按70%的比例支付。
2、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或者進行門診特定病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超過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支付限額后由補助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額為本市上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56972元)。具體標準如下:
(1)住院、二類門診特定病種的基本醫療費用,由補助金按95%的比例支付
(2)一類門診特定病種的基本醫療費用,由補助金按照指定基層醫療機構85%、其他醫療機構70%的比例支付;
(3)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費用,由補助金按照相關規定支付。